塞尔维亚总统高度评价中企承建项目期待更多合作******
新华社贝尔格莱德1月11日电(记者石中玉)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11日在首都贝尔格莱德高度评价中国企业承建的“新贝尔格莱德-苏尔钦”高速公路项目,表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让塞尔维亚旧貌换新颜。
武契奇当天与塞尔维亚建设、交通和基础设施部长韦西奇,以及中国驻塞尔维亚大使陈波一同视察“新贝尔格莱德-苏尔钦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地。
武契奇在视察现场说,“新贝尔格莱德-苏尔钦”高速公路是连接贝尔格莱德和“米洛什大公”高速公路的重要交通干线,对便利人民出行、缓解中心城市交通压力、改善贝尔格莱德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。
武契奇对塞中两国建设者的努力表示感谢。他说,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令塞尔维亚旧貌换新颜,感谢中方的合作,期待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多成果。
陈波表示,新的一年,基础设施建设仍将是中塞合作的重点领域。中国企业对塞尔维亚市场充满信心,相信双方在其他领域也会有更多合作机遇。
“新贝尔格莱德-苏尔钦”高速公路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,全长约7.9千米,目前接近完工。
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
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
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